當前,我市即將進入雷電多發季節,為切實做好2019年雷電災害防御工作,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河南省防雷減災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現就2019年度防雷裝置安全檢測事項公告如下:
一、檢測時限及范圍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安全檢測制度,每年檢測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災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設施和場所的防雷裝置每半年檢測一次。
二、相關責任及要求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嚴格落實防雷安全責任制,全面排查治理防雷安全隱患,主動委托具有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防雷檢測機構進行防雷裝置檢測,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杜絕責任性雷擊事故的發生。
從事防雷裝置檢測的機構必須依法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并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防雷標準開展防雷裝置檢測活動,并向受檢單位提供規范的防雷裝置檢測報告,保證服務質量。
三、監管措施
今年雷雨季節到來之前,請應開展防雷裝置安全檢測的單位和個人,按要求自主選擇有防雷檢測資質的專業技術機構,主動申請防雷檢測,確保防雷安全。防雷裝置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任單位,要按照定措施、定標準、定期限、定責任人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和防雷安全監控措施,限期徹底整改到位。
防雷檢測機構應當在資質核定的范圍內進行檢測,并對檢測報告負責。在檢測過程中發現雷電災害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單位進行處理,并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對所轄行政區域內的防雷裝置檢測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法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等的行為進行處罰。
焦作市氣象局負責本市防雷裝置檢測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監督電話:0391-3905107。
特此公告
焦作市氣象局
2019年3月18日